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二創新五班的朱嫦青。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習法律知識
共創法治社會》。
近一段時間,有兩件事成爲了“輿論焦點”,一是“霸座事件”:繼“高鐵霸座男”之後又相繼出現了“霸座女”“霸座大媽”“霸座大爺”;二是稅務部門3日公布範冰冰案情況,範冰冰被責令按期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8億余元。兩件事看似不一樣,一爲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問題,一爲明星的稅款問題,但我認爲這兩件事之所以都引起了輿論的巨大反響,其實都反映了一個實質性問題:誰只顧個人利益、損害別人利益,誰違背民意,誰觸犯了法律,就該被曝光、被譴責、被處罰,甚至被判刑!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有人說“法律”是黑色的,因爲它在罪犯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爲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我認爲法律是一條紅線,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的權威就像一條准繩,無時無刻不在約束著我們,人人守法,是我們的最低行爲標尺。法律又是一扇屏障,是弱勢群體的一把保護傘,它無時無刻的在保護著我們,法守人人,讓我們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權利亦在這裏得到自由。
作爲中學生,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也規範著我們行爲,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爲要求就有約束;在學校上課、學習、生活,《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就對我們的行爲規範提出了具體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們遵守交通規則;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衛生條例》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外出春遊、秋遊等活動時,《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作爲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對我們的學習、生活做出了明確規定和相應的保護。
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准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爲,依法律己、依法辦事,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