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宿城區教育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政法與社會管理辦公室,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爲了倡導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促進中心城市基礎教育質量穩步提升,根據《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評選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度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中心城市(含市直、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在职教育工作者。已办退(离)休手续或至本文件下发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育工作者,不列入評選範圍。曾获得中心城市“園丁獎”的,不得重複申報。
二、名額分配
擬評選“園丁獎”30名、“園丁獎”提名獎30名,推薦名額按1:1.2的比例分配,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
“園丁獎”評選比例原則上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分別占10%、25%、30%、35%。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評選比例推薦,其中,一線教師所占比例不低于85%,五個區農村教師所占比例不低于50%。
三、評選條件
1. 師德表現突出。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團結協作,爲人師表。積極參與師資流動工作。曾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等綜合性榮譽稱號。
2. 教學業績優異。根據素質教育要求和新課程標准,更新教育理念,充實教學內容;精通業務,教學方法科學,教學手段先進,教學水平高;注重教育教學改革,推進研究性教學,在教學內容、教材教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獨到見解。多次開設校級及以上高水平公開課或示範課等。教學滿意度高,教學質量好,任教學科高(中)考成績在中心城市名列前茅,素質教育成績顯著。
3. 育人成果豐碩。有豐富的班主任、輔導員工作經驗,在減輕學生負擔、指導優秀生以及轉化後進生方面成效顯著;在指導青年教師專業發展方面成效顯著;在班級管理或學校管理創新方面成效顯著;在服務育人方面成效顯著。
4. 群衆公認度高。工作認真負責、勤懇踏實,在教師、學生和家長中有較高聲望。
四、評選辦法
1.多種形式推薦提名。学校通过组织推荐、教师联名举荐等方式产生推荐人选,上报区(开发区、新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人选须由校領導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师联名举荐人选须有10名以上教師聯名。推薦人選及申報材料需在本單位公示。
2.區(開發區、新區)教育主管部門初選。區(開發區、新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申報材料,組織專家初選,按照分配的推薦名額擇優向市教育局推薦,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在本轄區範圍內公示。市直屬學校推薦人選材料報市教育局審核。
3.市評選委員會組織評選。成立“宿迁市園丁獎评选委员会”,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選,確定中心城市“園丁獎”、“園丁獎”提名獎名单,并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開發區、新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評選推薦工作,廣泛宣傳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成立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組織推薦工作,確保把優秀教師推薦上來。
(二)規範推薦程序。推薦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的原則,申報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上報前應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業績。區(開發區、新區)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學段比例進行初選,擇優上報,上報前在轄區範圍內公示不少于3天。
(三)嚴肅工作紀律。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履行規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凡在中心城市“園丁獎”評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評選資格,已經表彰的撤銷獎勵,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或組織處理。
(四)及時上報材料。各區(開發區、新區)、市直屬學校于2016年4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報送下列材料:
1. 評選推薦工作報告(包括評選推薦工作程序、推薦結果、對推薦人員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公示情況等,其中,網絡公示的提供網絡截圖,公告欄公示的提供照片)。
2. 《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申報表》(一式三份)、《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推薦人選彙總表》(一式兩份)。
3. 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裝訂成冊。其中除綜合性榮譽表彰是任教以來的,其余證明材料均爲近五年的。
4.凡涉及到論文發表、獲獎等時間計算均以市教育局發文之日爲截止日期。
5.上述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者複印,各類表格同時報送電子文檔。
聯系人:陸麗麗 聯系電話:84389575
電子信箱:sqjyjrsc@126.com
附件:../upload/2016411173334937.xls ../upload/2016411173333422.doc
1. 2015年度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推荐名額分配表
2. 2015年度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申報表
3. 2015年度宿遷市中心城市“園丁獎”推薦人選彙總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