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中學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为了使住宿同学有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住宿环境,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住宿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住宿生在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还应遵守本條例和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章 日常秩序
第三條 尊重宿管老師和其他工作人員,服從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老師和管理員。
第四條 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和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
第五條 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六條 住宿生要在自己床位就寢,不得私自更換,不准串宿舍,串樓層,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
第七條 宿舍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在樓內進行體育活動,不大聲喧嘩,不追跑打鬥,不將球類帶進宿舍區,宿舍內嚴禁任何不健康活動。
第三章 內務衛生
第八條 學生宿舍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床面、被褥整潔幹淨,床單被罩整齊統一,床面不堆放雜物;櫃面整潔幹淨,地面無垃圾、無痰迹、無積水;牆壁無灰塵,門窗玻璃保持清潔。
第九條 個人物品按相關要求擺放整齊。
第十條 室長要認真履行職責,值日生要按規定做好值日。
第十一條 要保持洗漱間、廁所、樓道整潔衛生,注意節水節電,嚴禁亂潑亂倒。
第十二條 愛護宿舍公物。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嚴禁亂塗亂貼亂畫;不准在牆上、床上釘釘挂物;損壞公物要及時向宿舍管理老師報告,照價賠償。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 嚴禁在宿舍使用一切明火。嚴禁在宿舍使用手機、電器等。
第十四條 大額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小額現金隨身攜帶,嚴禁將現金放在宿舍(包括鐵櫃內)。
第十五條 只帶簡單必需品入住。物品及時存入櫃內,櫃子必須上鎖,貴重物品一律不得帶入宿舍。
第十六條 遇到突發事件是要保持鎮定,聽從管理老師指揮。遇到意外事件或可疑情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第五章 獎懲
第十七條 本條例是学生宿舍管理的依据,对违反本條例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宿及勒令退宿、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第十八條 積極參與文明宿舍、文明標兵評比活動。學校對表現突出的宿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 住宿生遵守本條例情况,将作为班级量化考评主要依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假期宿舍封閉管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入住,需事先提出申請,並服從統一安排。
第二十一條 宿管中心将根据本條例,拟定若干单项管理规定和细则,且与本條例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十二條 本條例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