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官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爲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保障生命財産安全,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産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領導機構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德超
副組長:王麗梅 紀文傑 王勳 王愛斌 臧其勝 徐士權
成 員:王學松 劉宏 陸小利 谷利庭 陸威 于建飛 邱紹軍 梁建山 魏學廣 徐紅兵 朱明航 黃朝松 肖楠 何新超 趙祖建 蘇欣欣
(二)分工與職責
1.現場指揮組
總指揮:張德超
副總指揮:王麗梅 紀文傑 王勳 王愛斌 臧其勝 徐士權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重大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組長:臧其勝
组員:刘宏 于建飛 魏學廣 邱紹軍 徐紅兵 梁建山 朱明航 黃朝松 保安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疏散師生,維護秩序,保持現場,協調有關單位(如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負責救援和搶險。
3、救助醫療組
組長:刘宏
成員:医务室人員
主要職責:全面組織救援搶險工作,及時搶救被困人員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善後處理組
組長:纪文杰
组員:黃朝松 嚴曉慧
負責對死難、受傷職工家屬及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衆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5、通訊聯絡組
組長:王學松
组員:孙 跃 班主任
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系、報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報告;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
6、後勤保障組
組長:谷利庭
组員:李庆军 賈洪志
負責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的車輛、接待、物質保障等工作和災後恢複工作。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立即通知副組長和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二)施救与求助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在场最高负责人在抢救小组到达前应根据事态临时处置。在场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處置。
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員及时得到救治。
(三)報告與通報
1.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必須及時、准確、全面地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概況,以及采取措施情況、進展和下步打算等。
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學校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必須在事發的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辦公室(聯系電話88791175、88793990)和當地政府、保險公司和相關監護人,並在2小時內將事件簡要情況書面上報教育局。
通聯組視情況通知班主任並由班主任通知家長。
事件情況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保護與維穩
1.保卫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員、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迹、物證。
2.維持秩序,疏散師生,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3.作好安撫處理工作,穩定師生情緒,統一口徑,將影響減少到最低。
4.保卫人員严格核查外来人員身份,非当事人家长和闲杂人人員不得进入校园,保证校园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員,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六)善後處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相关人員思想工作。
2.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善後撫恤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七)責任追究
1.根據事實,分清責任,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有關責任人的行爲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員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